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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物价工作的通知

  全面清理涉农收费项目,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加强农村教育、计划生育、殡葬、农民建房、农民外出务工等重点领域的乱收费行为,认真落实各项减轻农民负担、改善农民生活的价格政策。凡不利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发展的收费政策,要及时修改或废止,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农村经营服务性收费要坚持公开、公正和质价相符的原则。继续坚持和完善涉农价费公示和农民缴费明白卡制度。严厉查处各种涉农违规收费行为。
  五、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规范涉企收费行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逐步减少收费项目,从严核定收费标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严禁将属于行政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或者变相转移到下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并收费。社团组织、中介机构向企业提供审计、咨询、信息等有偿服务必须与企业签订服务协议,不得向企业强制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加大执法力度,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围绕民生问题,重点开展农资价格、教育收费、医药价格和服务收费、殡葬服务收费、计划生育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律师服务收费、物业收费、电信资费、景点门票价格和价格欺诈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收费问题。围绕节能减排工作开展资源、环保等价费检查,加强对享受价格补贴的发电企业脱硫装置、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运行的监管,纠正随意减免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的行为。严厉查处供水、供电、供气及成品油供应等垄断企业的乱收费行为。加强对涉路收费监督检查,维护群众利益。
  加强对市场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管。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深入开展明码实价和诚信商场创建活动。全面实行价格、收费公示。综合运用调查、提醒、告诫、警示等方式,敦促和鼓励企业诚信经营,严格价格自律。严肃查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做好价格信访和价格举报工作,快速有效地受理和查处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
  六、加强对物价工作的领导
  价格是经济运行的综合反映。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物价工作,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价格工作规律,明确价格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认真解决价格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改善价格工作条件。各有关部门要支持物价部门工作,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履行职能,发挥价格监管和调控作用。物价部门要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扎实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重点抓好价格服务进农户、进企业、进社区、进医院、进学校工作;建立完善重大价格决策跟踪督查制度,及时了解价格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确保价格政策落实到位;强化价格行政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价格监测网络建设,健全市场价格应急机制,防范市场价格异常波动。进一步加强物价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价格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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