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奥运期间全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衢政办发〔2008〕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打好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确保奥运期间社会稳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奥运期间全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公安部《关于做好2008年火灾隐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涉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公传发〔2008〕113号)和《关于传发公安部奥运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公传发〔2008〕136号)精神,落实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责任,深入排查治理火灾隐患,提高灭火救援能力,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努力实现“平安奥运”的总体目标。
二、工作重点
奥运期间,全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点为:
(一)排查范围。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
(二)排查内容。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及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防火性能以及商场、市场大量储存可燃商品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独立式报警、简易喷淋等设施安装、运行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