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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衢政办发〔2008〕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衢州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衢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编制本方案。

  一、2007年全市地质灾害概况

  2007年全市发生3起小型滑坡,经济损失92万元,成功预报1起,避免经济损失50万元,实现了全年无责任性人员死亡的防灾目标。这3起滑坡主要是由于山区修建简易公路和村民屋后削坡不当导致边坡失稳引发。

  二、2008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发生时段、类型。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市2008年汛期(5-9月)总降水量与常年同期相比正常略偏多,梅汛期(5-7月上旬)总降水量明显多于去年同期,与常年同期相比也偏多,其中5月中下旬、6月中下旬降水较集中;受“拉尼娜”现象影响,预计2008年影响我省的热带气旋频率偏高、强度增强,台风影响仍然较严重。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人类工程建设活动的强度,特别是今年各地普遍遭受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结合今年汛期气象趋势分析,预测我市2008年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梅汛期(5-7月上旬),梅汛期地质灾害发生的机率明显高于去年,台汛期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率略高于去年。我市发生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四种。梅汛期由于降雨时间长,土层含水处于饱和状态,在降水达到一定强度时(日降雨量达50mm以上或连续大雨三天以上),极易诱发以山区风化残坡积土体滑坡和公路边坡、矿山宕面及废弃矿山崩塌为主的地质灾害;局地暴雨还可能诱发山区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台汛期降雨强度极大,由暴雨而引发滑坡、崩塌及山区小流域泥石流等突发性灾害概率较大;一些矿山尾矿库和排土(渣)场易发生泥石流灾害。另外覆盖型岩溶分布区、坑采矿山闭坑矿区易发生地面塌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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