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银川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银川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8〕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银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市直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银川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银政办领字[2008]24号)文件精神,从即日起启用银川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章。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