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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的通知(2008)


  平时考核指标及分值表(占总分的40%)

平时考评内容

1

环保投诉受理及查处情况

12369环保投诉受理以及查处情况,投诉率较上年下降的得20分,否则上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若同一事情重复投诉达10次以上,则该指标得分直接定为0分。

20

 

2

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查处情况

辖区工业企业投诉率较上年下降的得20分,否则上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若群众对同一工业企业重复投诉达10次以上或引起群众上访的则该指标得分直接定为0分。

20

 

3

市政府督办件、市长邮件,区、市环保局转办件、等办理情况

能按规定时效进行办理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得15分。对同一件事情出现2次以上区、市环保局转办件、市政府督办件、市长邮件的,直接定为0分。

15

 

4

环境统计工作

按时完成环境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且统计数据全面、准确得10分。否则不得分。

10

 

5

工业废水

排放达标率

达到95%以上得15分;85%-95%得10分(含85%);85%以下得0分。

15

 

6

国家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安装情况

在线监测仪安装率达100%且具备与银川市环保局联网的得10分。一家未安装扣2.5分,扣完为止。辖区重点污染源企业均未安装在线监测的该项指标直接定为0分。

10

 

7

工业固体废物

处置利用率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5%的得10分;85%-95%得5分,处置率小于85%得0分。

10

 

总 分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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