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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2008年环保宣传活动月方案的通知


  市工商局、商务局:组织管理企业开展提倡购买使用环保产品等宣传教育,培养公众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自觉保护环境、选择绿色生活方式的生态文明风尚。银川市工商局要严把市场准入,依法加强对餐饮企业的规范和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国家对使用“塑料购物袋”有关规定的宣传力度,提倡文明消费、环保消费、科学消费。

  市城管局:加强城乡环境治理工作。重点对城乡结合部沟、渠及道路两旁的垃圾等环境问题加强综合整治。组织开展周边居民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市文广局:利用大篷车、社区舞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批评破坏环境的行为、习惯,鼓励大家爱护环境,参与环保活动,共建生态文明家园。保活动化局活动和 宣传教育,认真

  团市委、环保志愿者协会: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环保实践活动,深入到城乡各地开展环境问题的调查活动,通过加强环境意识、环境文化教育,推动高等人才的素质教育。

  银川晚报社、银川电视台:重点配合活动月各项活动的开展和实施,组织新闻记者采编和宣传报道有关活动,同时,通过部门载体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营造氛围,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支持环境保护,共建生态文明家园。

  各重点成员单位要按照文件通知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制定并实施本部门活动月方案,并将活动方案于2008年5月5日前报送组委会办公室(市环保局)。

  其他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工作,在“环保宣传活动月”期间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倡导“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倡导公众选择绿色生活方式、采取环境友好行动。

  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重点成员单位制定实施的活动月方案,组织2-3次大型环保主题活动。

  2008年6月10日前,各成员单位将活动实施的情况、成效等,以书面形式报送活动办公室(市环保局)。同时,报送开展活动的资料、照片等。

  (三)举办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暨银川市“环保宣传活动月”总结大会

  主 办:银川市人民政府

  统筹安排: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单位

  时间:2008年6月5日 上午8:30--10:00

  地点:行政中心

  会议议程:

  1、“环保宣传活动月”情况总结

  2、大会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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