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以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同时对已登记的近200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复查。
普查登录的内容是:每处不可移动文物的名称、位置、地理坐标、年代、类别、数量和文物特征等基本情况;文物本体的保存情况和损毁原因;文物周边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现状以及文物的所有权属和使用管理情况等信息、资料。调查中应同时测绘文物线图、摄制文物照片、采集文物标本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一并进行登录。
三、普查的组织
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市和县(市)区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确定普查的组织方式。
(一)组织机构
成立银川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组 长:李卫东 银川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尉凯翔 银川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正祥 银川市文广局(文物局)局长
成员单位:
银川市发改委
银川市财政局
银川市国土资源局
银川市规划局
银川市建设局
银川市水务局
银川市民政局
银川市统计局
银川市商务局
银川市林业局
银川市宗教局
银川市文广局(文物局)
银川市警备区
兴庆区人民政府
金凤区人民政府
西夏区人民政府
灵武市人民政府
贺兰县人民政府
永宁县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播电视局(文物局),郭正祥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自治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银川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
2、制定和组织实施普查各阶段工作计划;
3、组织普查试点工作,推广试点经验;
4、举办全市普查工作人员培训班;
5、对各县(市)区的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质量抽查;
6、组织开展普查的相关宣传报道;
7、组织普查档案的建档备案工作,建立普查文物数据库;
8、编制并向自治区文物普查办公室提交银川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编制并经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公布银川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