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步骤
“回头看”活动分三阶段进行。
(一)检查阶段, 5月份。
1、各区、县(市)自查。主要自查工程质量、档案资料管理(包括建设程序、归档等)、建设资金管理(包括省市补助资金和配套资金管理)、养护管理、廉政与安全工作,以及安全设施、桥梁改造等情况。自查完毕后写出自查报告,于5月15日前上报。
2、市局检查。在各区、县(市)自查的基础上,我局将组织对 “回头看”工作的检查。检查采取“听、看、查”的方法,并抽查一定比例的乡镇和项目,并对下一步新农村公路建设的工作进行必要的检查。
(二)整改阶段,6-7月份。
在检查的基础上,各区、县(市)组织有关项目业主进行整改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对突出的问题,要重点抓;对普遍性的问题,要全面抓。对上级明确的工作,要不折不扣地按时完成。区、县(市)要有重点地帮助有关单位做好整改工作。根据情况,市局将对有关整改工作进行复查,保证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总结提高阶段,8月份。
整改工作结束后,各区、县(市)要做好“回头看”活动总结工作,肯定成绩,查找薄弱环节,理清今后工作的思路,并对未能完成整改的工作排出时间计划表,确保整改工作全部到位。同时,要对下一步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公路建设的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和部署。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公路建设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搞好这次“回头看”,不仅是对前几年工作的一次回顾总结,而且对推动下一步社会主义新农村公路建设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各区、县(市)交通局领导要重视“回头看”,安排一定的人力和精力做好“回头看”工作。区、县(市)通达办要对“回头看”活动作出具体的工作安排,并加强对有关乡镇的指导与帮助,确保“回头看”活动卓有成效。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工作,具体问题具体解决,抓实事,求实效。
(三)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各级要科学安排,要做到边检查,边改进,防止走过场。
(四)加强指导。市公路局、质监局要加强对 “回头看”活动的指导、并会同各区、县(市)交通局抓好督查,确保该项活动按计划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