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大力实施“阳光收费”,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行为,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及自治区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扩大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6、在高中招生考试中违犯考试纪律,答卷作弊造成严重后果者,不予录取。
七、加强领导,抓好宣传,切实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
1、为加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和督察工作,决定成立银川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晓沛
银川市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王彦龙
银川市教育局副局长
亢 晟
银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
成 员:
刘 峰
郑 强
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银川市教育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蒯自国
银川市监察局副局长
郭 湧
银川市教育局副局长
金桂玲
银川市教育局助理调研员
张建才
武俊华
银川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兴庆区教育局局长
宋敏达
金凤区教育局局长
黄 桦
西夏区教育局局长
冯金福
永宁县教育局局长
吴万青
贺兰县教育局局长
王志勇
灵武市教育局局长
杨泽庭
银川市教育局教学管理处一级主管
毛志成
银川市教育局教学管理处一级主管
王舒娟
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副主任
赵建民
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副主任
孙汉林
银川市教育局教学管理处二级主管
徐建成
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办公室主任
郑尚贤
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彦龙副局长兼任。
2、坚持原则,做好宣传。中小学招生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影响面大,政策性强。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原则,掌握政策,认真落实《
义务教育法》,利用各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要把考试招生作为行风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抓紧抓实,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考试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顺利完成今年的考试招生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