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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我市2008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三)加强防汛应急管理工作。
  1. 完善落实防汛责任制。各区县、各部门要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要按照《天津市防洪抗旱条例》,依法履行防汛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各级领导要按照责任分工,深入实地调查研究,了解防汛工作的重点,下大力量解决难点问题,真正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各单位要在汛前开展深入细致的防汛大检查,对水库、河道堤防、闸涵泵站、水雨情测报、通讯预警、蓄滞洪区安全避险设施等各类防洪排涝工程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加强维修养护,狠抓汛前准备、队伍组织、物资储备、防汛抢险等各个重要环节,把防汛、防潮、排涝等各项责任落实到人,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2.修订完善各项防汛预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部门的责任分工,认真制定相关预案。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自保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各区县和各单位要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天津城市防洪预案及行洪河道防汛抢险、防御山洪、防潮、蓄滞洪区群众安全转移及接收安置等专项预案,并按时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有关单位要抓紧修订完善于桥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北大港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团泊洼、新地河、鸭淀等大中型水库管理单位也要制定相应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市发展海河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各水利基建单位要在5月底以前制定在建工程度汛预案,对不同量级洪水提出应对措施,确保在建工程度汛安全。各单位要认真抓好防汛预案的落实,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防汛演练,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3.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抓好市级防汛机动抢险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做好滨海新区防洪防潮综合演练。要组织防汛技术培训,学习兄弟省市防汛抗洪实战经验,熟练掌握各类险情识别及应急处置技术,提高应急抢险的专业化水平。各区县要建立健全以驻地部队、民兵为中坚力量的防汛抢险队伍,强化机动专业抢险队伍建设,适应防汛抗洪实战需要。
  4.加强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物资组要在汛前完成新增500万元市级防汛物资的储备,组织有关单位完成编织袋和麻袋40万条、砂石料3万立方米、桩木500立方米、铅丝50吨、炸药45吨的防汛物资冻结任务。各区县也要相应增加防汛物资的冻结和储备,满足我市防大汛、抢大险的需要。
  5.做好口门分洪的准备。各有关区县要在汛前完成蓄滞洪区居民财产登记和变更的核定工作,组织开展蓄滞洪区水患风险意识教育,落实好群众紧急转移和安置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蓄滞洪区按要求及时有效启用。永定河大旺村、永定河郎园、永定新河28+082、泃河桑梓等分洪口门采用机械挖掘与爆破相结合的方式破除,请天津警备区负责爆破,口门所在区县负责机械挖掘。其他分洪口门采用机械挖掘方式破除,由所在区县负责,必要时请部队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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