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衢政发〔2008〕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7年,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浙江”和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衢政发〔2005〕55号)、《关于印发2007年度衢州市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衢政发〔2007〕8号)、《衢州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衢政办发〔2006〕51号)要求,突出工作重点,采取切实措施,狠抓责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各地各部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全市200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考评,经市政府审定,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单位
(一)县(市、区)政府
柯城区人民政府、衢江区人民政府、龙游县人民政府、江山市人民政府、常山县人民政府、开化县人民政府。
(二)市级部门
市公安局、建设局、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国税局、财政局、审计局、国土局、人劳局、司法局、工商局、环保局、卫生局、烟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利局、综合执法局、质量技监局、经委、民政局、规划局、公积金中心、安全生产监管局、物价局、信访局、西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