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扩面清缴工作力度,探索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扎实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切实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两县一市达到90%以上,三区政府达到85%以上;积极做好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扩大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全面实施生育保险制度,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医疗保险。力争年内非公有制经济养老保险面达到 0973万人,扩面总人数达到 1.234万人,全年征缴资金力争达到8.25 亿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25、全力推动覆盖全市城乡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城市低保边缘人群救助办法和管理制度。推进农村低保工作,扩大城市低保的覆盖面,逐步建立“乡镇(街道)管底册、民政管审核、财政管资金、银行管发放”的城乡低保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援助、就业救助等专项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建立起基本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市民政局牵头)
七、推进社会事业体制改革
26、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创新基地建设和创新团队建设三大工程,鼓励和支持企业提高创新能力。建立科技投入绩效评价体系,完善科技项目招标、监理、问效和信用评估制度,切实提高科研绩效和资金使用效率。加快研究实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自然科技资源共享、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和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五大平台建设,争取建成2-4个国家级、自治区级工程技术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和4-5家国家和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企业。(市科技局牵头)
27、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建立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加强城镇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推动职业技术教育,促进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市教育局牵头)
28、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继续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在深化文化单位内部改革、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创新文化管理体制、提高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着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加大特色文化精品生产营销力度。探索文化市场化的有效途径,全面发展社会事业。(市文广局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