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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防扑火统一指挥和协同作战意见的通知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防扑火统一指挥和协同作战意见的通知
(锡署办发〔2008〕61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
  武警锡盟森林支队兼职领导工作联席会议原则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扑火统一指挥和协同作战的意见》,经行署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扑火统一指挥和协同作战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武警总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扑火统一指挥和协同作战工作的通知》(林防发〔2007〕12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草原森林防扑火工作,有效保护草原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一)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相关地区每年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兼职领导工作联席会议,共同分析联防联建研究解决防扑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措施,细化联防方案,明确协同程序。
  (二)建立资源共享平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信息军地共享机制建设的通知》(国办发〔2006〕81号)要求,盟防火指挥部在森警支队作战指挥室设立独立终端,与旗县市区防火指挥部建立专用邮箱,及时传输有关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三)畅通通讯联络渠道。森警部队驻防地区防火指挥部要为森警部队装备2部150兆或450兆超短波对讲机,确保森警部队与地方防火部门通讯联络。
  (四)强化联合值班制度。为及时了解掌握草原森林防火形
  势,贯彻各地防火指挥部作战意图,防火期内森警部队要派出1-2人参加当地防火值班。各地防火指挥部负责值班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住宿,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助。其他相关事宜由当地防火指挥部与驻地森警部队具体协调。
  二、统一作战指挥体系
  (一)强化统一作战指挥。森警部队在盟内执行草原森林防扑火任务时,由盟防火指挥部统一调动;执行所在地防扑火任务时,由旗县市区防火指挥部统一调动。灭火作战时,森警部队接受地方灭火总前指指挥,同时报森警部队上级灭火前指;森警部队参战领导参加地方联合指挥机构,并在地方灭火总前指合署办公。森警部队内部要建立自上而下的独立指挥体系,确保部队集中指挥、统一行动。为提高扑火作战效率,所有扑火命令均以驻地防火指挥部名义下达。各地防火指挥部要为森警部队提供详细交通路线、地理坐标或提供向导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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