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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延安市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大力实施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全市每个行政村选拔、培养农村实用人才2名,全市共6792名。
  三、实施步骤和方法
  (一)准备阶段。省、市2008年振兴计划实施方案下发后,各县区要结合县区实际情况,及时制订本县区具体实施细则,尽快安排部署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将制定的实施细则于5月10日前报市振兴办(市人事局政策法规与计划科)。
  (二)实施阶段
  1、调查摸底,确定需求
  基层公务员招录确定需求工作按照省上规定的程序进行。
  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医、从教、从事计划生育和农技服务工作,由各县区在4月底前按目标任务,对拟招聘人员的专业、岗位、数量、进行调查摸底;“三支”工作由各相关部门负责对本系统人员进行调查;跟踪资助贫困高中生工作由各县区振兴办会同教育部门负责调查;学历教育工作由各县区按照要求进行摸底。
  各县区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各相关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省、市振兴计划的年度目标任务,组织编制和人事部门确定需求计划,提出方案,经县区政府审核盖章后上报市人事局(振兴办)和市编办,由市人事局(振兴办)和市编办共同审核盖章后报市政府同意后,上报省人事厅(振兴办)、省编办及其他有关部门。
  2、分项实施,完成目标任务
  (1)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医、从教、从事计划生育和农技服务工作。按照省上规定的招聘条件、范围、时间等,由市上统一组织实施,以县区生源为主要招聘对象,通过考试(笔试、面试)、考核实行公开招聘,并将招聘人员名单上报省人事厅(振兴办),由省人事厅(振兴办)公示后审批。
  (2)选派人员开展“三支”工作。由人事部门牵头,农、林、水、牧、城建规划等部门具体实施支农工作,教育部门具体实施支教工作,卫生部门具体实施支医工作。市级单位共选派83名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其中教师12人,医生13人,农业16人,林业13人,水利13人,畜牧13人,城镇规划3人;13个县区各选派18人,其中教师5人,医生2人,农业4人,林业2人,水利2人,畜牧2人,城镇规划1人。深入到各县区确定的乡镇开展支农、支教、支医工作。“三支”工作为期1年,以乡镇为基地,以中、高级职称人员为骨干,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服务和宣传教育等方面内容开展工作。5月底前市、县区人事、教育、卫生、农、林、水、牧、建设等部门联合抽调“三支”人员,并进驻各县区确定的乡镇开展。年终由县区人事部门牵头,各主管部门参与,共同组织对“三支”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反馈给“三支”人员所在单位记入本人档案。对考核合格的“三支”人员,由市人事局(振兴办)发给“三支”工作考核合格证书,作为晋升职称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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