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延长等六个县饮用水源保护区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8〕59号)
延长县、延川县、富县、洛川县、黄陵县、子长县人民政府:
2008年3月24日至29日,省环保局对我市进行了春季环保执法大检查,发现你县饮用水源保护区存在一些问题和隐患,影响饮用水源安全。根据省环保局《关于春季环保大检查有关情况的通报》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隐患整改工作进行挂牌督办(具体督办内容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等六县政府要高度重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充分认识水源地污染隐患的危害,夯实责任,加强管理,迅速开展整改工作,形成持续有效的水源地管护制度措施,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
二、整改工作要严格按照《延安市环境违法问题挂牌督办表》中的整改意见和时限要求进行,整改工作结束后,报请市环保部门组织验收。
三、市政府将依照《〈关于各县区和市直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延市办〔2007〕42号),将整改工作作为考核重要内容,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县进行一票否决;影响到省政府对市政府整体考评工作的,市政府将追究有关县政府领导责任。
二○○八年五月五日
延安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挂牌督办项目表
序号
| 水源地名称
| 所 属
县 区
| 主要问题
| 处理意见
| 主要责任
单 位
|
1
| 延长县烟雾沟水源地
| 延长县
| 1、无防护措施(界桩未划定);
2、公路紧靠水源保护区;
3、一级保护区内有放养现象。
| 按照相关规定立桩设置标识牌,加强隐患排查。
| 当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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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富县莲花池
大申号水库
| 富 县
| 一级保护区内未建防护界桩及警示牌,水库右侧309国道距水源地近5米。
| 立桩设置标识牌,加强隐患排查。
| 当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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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洛川县拓家河水库
| 洛川县
| 未建立警示牌、界桩。
| 立桩设置标识牌,加强隐患排查。
| 当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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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延川县文安驿川水源地
| 延川县
| 一级保护区内有汽修厂、矿石厂、堆煤厂。
| 取缔
| 当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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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黄陵县郑家河水库
| 黄陵县
| 在水源地源头位于富县火烧沟煤矿区富县对煤炭采矿权正在挂牌拍卖。
| 如开采要严格履行环保审批程序。
| 当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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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子长县中山川水源地
| 子长县
| 2007年经省政府审批,至今保护区域未进行界桩划定。水源保护区内有涉及采油单位的油井,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 1、尽快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界桩划定;
2、按照饮用水源保护区要求清理水源保护区内油井的污染隐患。
| 当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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