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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阿坝州委、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破坏性地震应急救灾指挥部的通知


  主要职责:在通讯线路、设施遭受地震破坏时,开通备用应急通讯设备,保证抗震救灾信息通讯畅通,并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讯设施。

  4.物资供应保障

  部门及单位组成:州民政局、州商务局、州粮食局、州供销社等部门

  主要职责:做好救灾物资(如帐篷、食品、药品等)的储备及管理工作;震时负责向灾区调运,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5.社会治安保障

  部门及单位组成:州公安局、武警阿坝支队

  主要职责:加强灾区社会治安和国家重要财物、设施、次生灾害源以及救灾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当地加强对灾区政府首脑机关、要害部门、物资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卫,预防、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

  6.灾民救济及安置

  部门及单位组成: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救灾办、州规划建设局

  主要职责:督促、检查各县县城和重要城镇合理规划避难场地;震后立即设置临时避难场所,调集救灾资金和物资,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负责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7.消防保障

  部门及单位组成:州公安局、武警阿坝消防支队

  主要职责:防止火灾、毒气泄漏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8.震情跟踪监测

  部门及单位组成:州地震局

  主要职责:加强地震监测和震情跟踪工作,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报告震情信息和震后趋势判定意见。

  9.灾情调查及灾害损失评估

  部门及单位组成:州地震局协助省地震局会同统计、建设等有关部门

  主要职责:及时收集震区受灾情况向州人民政府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和规范,迅速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10.应急工作资金保障

  部门及单位组成: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及金融保险部门

  主要职责:筹集、调拨应急资金;及时开展保险理赔工作。

  11.次生灾害防御

  部门及单位组成:州规划建设局、州经委、州交通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水利局、州气象局、州消防支队和各有关部门

  主要职责:迅速组织力量对灾区的建筑物进行鉴定,圈定危房,竖立标示牌;对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的危险地段进行考察,对危险地段采取有效措施排出或控制险情;对已造成堵塞沟道、挡水堤坝损坏的险情,要采取紧急有效处置措施排除险情,防止次生水灾发生。气象部门及时提供灾区气象信息,对灾害性天气及时作出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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