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重点单位要按照《舟山市创建灭蝇先进城区重点任务分解表》要求,抓好落实。其他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公厕、食堂、楼顶、沟渠的管理,及时清除苍蝇孳生物;各社区负责对所辖单位、居民住宅区,特别是小饮食店及“五小”行业灭蝇防制的管理和检查。
(五)多方筹措,保障经费。灭蝇经费采取“谁受益、谁出钱”和“谁主管、谁负责”以及“三个一点”(即财政投入一点、单位投入一点、个人投入一点)的办法来解决。灭蝇办公费、宣传费、培训费、监测费、考核费等由市、区财政承担;各单位办公区、生活区室内外环境、厕所、阴阳沟渠、下水道及单位内公共区和绿化带内的消杀经费,由各单位承担。单位灭害可发动职工人人除害,也可委托专业PCO消杀公司承包消杀。居民区和公共场所、外环境等的防(灭)蝇费用,由各区承担。城区除害药物统一由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市疾控中心核准,市爱卫会备案,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急性药品进行消杀。购买的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检查,督促整改。各地、各部门要把苍蝇孳生地整治作为改善环境卫生的重点来检查,市创卫办组织专家组每月对各区和单位进行随机抽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和纠正,定期复查。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给予表扬;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和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曝光,并督促其限期整改。
附件 1.舟山市创建灭蝇先进城区重点任务分解表
2.市区2008年灭蝇达标活动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1 :
舟山市创建灭蝇先进城区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建立市工作班子,统筹协调,统一安排,具体负责制定计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资料汇总、迎检考核。
| 市创卫办
|
2
| 1.建立工作班子,落实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
2.负责督导食堂餐饮行业灭蝇工作,督促落实防(灭)蝇措施;
3.负责督导城区各医疗单位的防(灭)蝇工作,及时清除孳生物,食堂符合卫生要求;
4.负责对专业公司和消杀服务站的药械核准、密度监测等技术指标项目;
5.依法查处不采取防(灭)措施,苍蝇密度超标的单位和个人;
6.负责相关台帐资料汇总和落实迎检工作任务。
| 市卫生局
|
3
| 1.建立工作班子,加强四害防制中心(站)管理,督促各地城建部门和系统落实四害消杀任务,并提供创建资料,落实台帐和迎检任务;
2.加强建筑工地卫生管理。设置围栏(不低于1.8米),工地内无暴露垃圾,物料堆放整齐,有垃圾桶,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公厕卫生清洁,食堂卫生符合要求,有防蝇设施,做到无蝇,督导建筑工地日常消杀;
3.负责市政工程工地及所属公园、公厕、河道的灭蝇工作;
4.公共厕所、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房)、果壳箱、垃圾(粪便)运输车辆的基础设施建设符合除害要求,督导灭蝇工作;
5.负责落实垃圾箱(房)的密闭化改造,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箱(房)地洁、角洁,不留污积物;
6.督促各地城建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粪便、不满溢,定期药物消杀;
7.负责督导城区废品收购点和马路市场、流动摊点及其他由本部门核批行业的灭蝇工作;
8.加强城市容貌环境的行政执法。
| 市城建委
市城管执法局
|
4
| 1.建立工作班子,督促各农贸市场落实除害消杀任务,提供创建资料,落实台帐和迎检任务;
2.加强农贸市场、食品流通领域监督,确保城区各农贸市场环卫设施完好、垃圾袋装、一摊一拍(苍蝇拍或灭蝇灯)、排水通畅;
3.保持肉类、水产、家禽等摊位及宰杀点的清洁;督促各市场管理单位加强对周边环境的保洁措施和秩序规范;
4.督导各类市场做好灭(防)蝇工作。
| 市工商局
市市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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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建立工作班子,提供创建资料,落实台帐和迎检任务;
2.负责督导食品生产行业的灭(防)蝇工作。
| 市质量
技监局
|
6
| 1.建立工作班子,提供创建资料,落实台帐和迎检任务;
2.负责督导舟山长途汽车站及城区各运输站内的灭(防)蝇工作;
3.督促公路部门及时清运创建区、防护区道路两侧垃圾,疏通边沟。
| 市交通委
|
7
| 1.建立工作班子,提供创建资料,落实台帐和迎检任务;
2.负责督导城区各学校、幼儿园内食堂、厕所、垃圾箱等重点部门的灭(防)蝇工作;
3.向学生宣传苍蝇危害和科学除害知识,并组织学生向社会家庭做好宣传。
| 市教育局
|
8
| 1.明确创建负责人,提供创建资料,落实台帐和迎检任务;
2.负责督导网吧、歌舞厅、影剧院等娱乐场所的灭蝇工作。
| 市文广新闻
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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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明确创建负责人,提供创建资料,落实台帐和迎检任务;
2.负责督导屠宰场等经贸系统经营单位的灭(防)蝇工作,清理废弃物,保持整洁卫生。
| 市经贸委
|
10
| 1.明确创建负责人,提供创建资料,落实台帐和迎检任务;
2.督促粮食仓库、加工厂和经营单位的灭蝇工作。
| 市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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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建立工作班子,提供创建资料,落实台帐和迎检任务;
2.负责督导星级宾馆和旅行社等服务行业的灭(防)蝇工作;
3.负责督导旅游景点(区)卫生整洁,落实灭蝇、防蝇措施。
| 市旅游局
|
12
| 1.明确创建负责人,提供创建资料,落实台帐和迎检任务;
2.加大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开展“灭蝇”等除害防病知识宣传力度,结合健康教育专题宣传,提高市民卫生意识;
3.落实本单位食堂灭(防)蝇工作,完善基础设施改造。
| 舟山广电总台舟山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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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建立工作班子,落实创建资料台帐,负责行政中心各单位的创建任务,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防(灭)蝇工作;
2.督导环境卫生治理,完善各类环卫设施,做好宣传,督促四害防制各项制度落实。
| 市机关
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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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明确创建负责人,按照工作职责,完成创建任务,落实创建资料台帐;
2.在各区、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的统一组织下,落实本系统、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灭害工作任务。
| 市属各单位
驻舟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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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全面负责辖区灭蝇达标工作,建立工作班子和消杀队伍,提供创建资料,落实台帐和迎检任务;
2.负责达标区内灭蝇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
3.发动群众搞好环境卫生,消杀居民家庭苍蝇;
4.拆除简易棚厕,改造露天粪缸,维护与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加大日常行政执法力度;
5.负责督导防护区内单位的防(灭)蝇工作;
6.负责集镇范围灭蝇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协调督促。
| 各区政府、市新城管委会、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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