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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创卫办关于舟山市创建灭蝇先进城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重点单位要按照《舟山市创建灭蝇先进城区重点任务分解表》要求,抓好落实。其他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公厕、食堂、楼顶、沟渠的管理,及时清除苍蝇孳生物;各社区负责对所辖单位、居民住宅区,特别是小饮食店及“五小”行业灭蝇防制的管理和检查。

  (五)多方筹措,保障经费。灭蝇经费采取“谁受益、谁出钱”和“谁主管、谁负责”以及“三个一点”(即财政投入一点、单位投入一点、个人投入一点)的办法来解决。灭蝇办公费、宣传费、培训费、监测费、考核费等由市、区财政承担;各单位办公区、生活区室内外环境、厕所、阴阳沟渠、下水道及单位内公共区和绿化带内的消杀经费,由各单位承担。单位灭害可发动职工人人除害,也可委托专业PCO消杀公司承包消杀。居民区和公共场所、外环境等的防(灭)蝇费用,由各区承担。城区除害药物统一由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市疾控中心核准,市爱卫会备案,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急性药品进行消杀。购买的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检查,督促整改。各地、各部门要把苍蝇孳生地整治作为改善环境卫生的重点来检查,市创卫办组织专家组每月对各区和单位进行随机抽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和纠正,定期复查。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给予表扬;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和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曝光,并督促其限期整改。

  附件 1.舟山市创建灭蝇先进城区重点任务分解表

  2.市区2008年灭蝇达标活动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1 :
  舟山市创建灭蝇先进城区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1

建立市工作班子,统筹协调,统一安排,具体负责制定计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资料汇总、迎检考核。

市创卫办

2

1.建立工作班子,落实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

2.负责督导食堂餐饮行业灭蝇工作,督促落实防(灭)蝇措施;

3.负责督导城区各医疗单位的防(灭)蝇工作,及时清除孳生物,食堂符合卫生要求;

4.负责对专业公司和消杀服务站的药械核准、密度监测等技术指标项目;

5.依法查处不采取防(灭)措施,苍蝇密度超标的单位和个人;

6.负责相关台帐资料汇总和落实迎检工作任务。

市卫生局

3

1.建立工作班子,加强四害防制中心(站)管理,督促各地城建部门和系统落实四害消杀任务,并提供创建资料,落实台帐和迎检任务;

2.加强建筑工地卫生管理。设置围栏(不低于1.8米),工地内无暴露垃圾,物料堆放整齐,有垃圾桶,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公厕卫生清洁,食堂卫生符合要求,有防蝇设施,做到无蝇,督导建筑工地日常消杀;

3.负责市政工程工地及所属公园、公厕、河道的灭蝇工作;

4.公共厕所、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房)、果壳箱、垃圾(粪便)运输车辆的基础设施建设符合除害要求,督导灭蝇工作;

5.负责落实垃圾箱(房)的密闭化改造,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箱(房)地洁、角洁,不留污积物;

6.督促各地城建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粪便、不满溢,定期药物消杀;

7.负责督导城区废品收购点和马路市场、流动摊点及其他由本部门核批行业的灭蝇工作;

8.加强城市容貌环境的行政执法。

市城建委

市城管执法局

4

1.建立工作班子,督促各农贸市场落实除害消杀任务,提供创建资料,落实台帐和迎检任务;

2.加强农贸市场、食品流通领域监督,确保城区各农贸市场环卫设施完好、垃圾袋装、一摊一拍(苍蝇拍或灭蝇灯)、排水通畅;

3.保持肉类、水产、家禽等摊位及宰杀点的清洁;督促各市场管理单位加强对周边环境的保洁措施和秩序规范;

4.督导各类市场做好灭(防)蝇工作。

市工商局

市市场局

5

1.建立工作班子,提供创建资料,落实台帐和迎检任务;

2.负责督导食品生产行业的灭(防)蝇工作。

市质量

技监局

6

1.建立工作班子,提供创建资料,落实台帐和迎检任务;

2.负责督导舟山长途汽车站及城区各运输站内的灭(防)蝇工作;

3.督促公路部门及时清运创建区、防护区道路两侧垃圾,疏通边沟。

市交通委

7

1.建立工作班子,提供创建资料,落实台帐和迎检任务;

2.负责督导城区各学校、幼儿园内食堂、厕所、垃圾箱等重点部门的灭(防)蝇工作;

3.向学生宣传苍蝇危害和科学除害知识,并组织学生向社会家庭做好宣传。

市教育局

8

1.明确创建负责人,提供创建资料,落实台帐和迎检任务;

2.负责督导网吧、歌舞厅、影剧院等娱乐场所的灭蝇工作。

市文广新闻

出版局

9

1.明确创建负责人,提供创建资料,落实台帐和迎检任务;

2.负责督导屠宰场等经贸系统经营单位的灭(防)蝇工作,清理废弃物,保持整洁卫生。

市经贸委

10

1.明确创建负责人,提供创建资料,落实台帐和迎检任务;

2.督促粮食仓库、加工厂和经营单位的灭蝇工作。

市粮食局

11

1.建立工作班子,提供创建资料,落实台帐和迎检任务;

2.负责督导星级宾馆和旅行社等服务行业的灭(防)蝇工作;

3.负责督导旅游景点(区)卫生整洁,落实灭蝇、防蝇措施。

市旅游局

12

1.明确创建负责人,提供创建资料,落实台帐和迎检任务;

2.加大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开展“灭蝇”等除害防病知识宣传力度,结合健康教育专题宣传,提高市民卫生意识;

3.落实本单位食堂灭(防)蝇工作,完善基础设施改造。

舟山广电总台舟山日报社

13

1.建立工作班子,落实创建资料台帐,负责行政中心各单位的创建任务,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防(灭)蝇工作;

2.督导环境卫生治理,完善各类环卫设施,做好宣传,督促四害防制各项制度落实。

市机关

事务局

14

1.明确创建负责人,按照工作职责,完成创建任务,落实创建资料台帐;

2.在各区、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的统一组织下,落实本系统、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灭害工作任务。

市属各单位

驻舟部队

15

1.全面负责辖区灭蝇达标工作,建立工作班子和消杀队伍,提供创建资料,落实台帐和迎检任务;

2.负责达标区内灭蝇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

3.发动群众搞好环境卫生,消杀居民家庭苍蝇;

4.拆除简易棚厕,改造露天粪缸,维护与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加大日常行政执法力度;

5.负责督导防护区内单位的防(灭)蝇工作;

6.负责集镇范围灭蝇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协调督促。

各区政府、市新城管委会、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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