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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创卫办关于舟山市创建灭蝇先进城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5.6月底前各区、各街道完成创建范围内的垃圾箱、简易厕所、露天粪缸等基础环境改造工作。

  6.7月-8月份,各地组织重点重复性突击消杀,落实二次自查实施方案和结果汇总。

  (三)巩固阶段(9月份)

  1.在两区(新城)自查达标基础上,市组织综合指导检查,针对检查结果及时整改,对重点行业和场所再次消杀。

  2.做好总结和资料汇总。9月下旬,各地、各部门将灭蝇创建资料报市创卫办备案,市创卫办负责汇集成册。

  (四)考核验收阶段(10月份)

  在两区(新城)自查达标基础上,制定迎接省考核验收工作方案,重点部门查漏补缺、上报材料,迎接省爱卫会的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按照“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和属地管理原则,两区及新城管委会负责所辖区域的灭蝇创建工作。市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府办、市创卫办、市卫生局、市城建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经贸委、市质量技监局等有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舟山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除害工作。各重点部门和区、街道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其他部门确定专职人员负责除害工作。市病媒生物防制领导小组下设协调指挥组、技术指导组、督查整治组、宣传教育组,负责达标考核的具体事宜。

  (二)培训骨干,科学除害。各地应坚持以环境治理、物理防制为主,药物防制为辅的科学除害原则。市创卫办、卫生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各区(包括街道)相关负责人参加的病媒防制技术培训班,各区和各重点部门也要组织相应的培训,依托宣传阵地,传授蝇类的生态习性、孳生特点、防制技术、药械使用等知识,提高灭蝇专兼职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技术水平。疾控部门负责灭蝇的监测、技术指导、孳生地调查及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三)广泛宣传,人人参与。灭蝇工作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各地、各单位都要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阵地,宣传灭蝇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和卫生防病的关系,宣传舟山创卫除害灭病工作的有关规定,让广大群众知晓参加灭蝇等除害防病活动的责任和义务,宣传灭蝇的标准和要求,普及灭蝇知识,科学灭蝇;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发挥覆盖面广的优势,加强对灭蝇等灭害工作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环境卫生差、蝇密度超标的单位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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