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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创卫办关于舟山市创建灭蝇先进城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创卫办关于舟山市创建灭蝇先进城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舟政办发(2008)55号)


定海、普陀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创卫办关于《舟山市创建灭蝇先进城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确保创建工作圆满成功。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舟山市创建灭蝇先进城区工作实施方案
(舟山市创卫办 二○○八年四月)

  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和《舟山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舟政发〔2007〕54号)要求,为完成灭蝇除害工作任务,创建灭蝇先进城区,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卫工作目标,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境综合治理,采取政府组织、部门负责、专业指导、群众参与、科学灭害相结合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群众性灭蝇达标活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二、目标任务

  动员社会力量,结合市场服务,对苍蝇可能孳生的场所进行清理,彻底治理蝇类的生存及繁殖场所。通过有组织、有计划的科学防制工作,使蝇密度控制在规定要求之内,年内(10月份左右)灭蝇工作达到全国爱卫会《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全爱卫会〔1997〕5号)的蝇密度要求,通过浙江省爱卫会对我市“灭蝇先进城区”创建工作考核。

  (一)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居(村)民住户、公共地段、污水沟河边、下水道、窨井口、园林、绿化带、建筑工地、厕所、垃圾箱(桶)、果壳箱、垃圾中转站、垃圾场、农贸市场、果品批发市场、销售摊点、废品收购点等全面清除蝇类孳生地;取缔或改造不合格的厕所,全部建成卫生达标厕所;所有垃圾桶(箱)、中转站、泔水缸、化粪池按要求加盖密闭贮存和转运,盖子无残缺破损,垃圾袋装化管理规范。制定计划,落实综合防制措施,实施科学灭蝇,使各区、各系统、各单位的蝇密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二)在近郊区范围内,特别是主次干道两侧,无露天粪坑,无暴露垃圾,无杂草,污水沟塘得到有效治理。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0%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服务行业均有灭防蝇计划和行之有效的灭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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