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皖政办〔2008〕1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今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贯彻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第一年。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在服务政府、法制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规范内容,丰富载体,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为和谐安徽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200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0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为契机,完善公开办事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认真贯彻《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积极开展
《条例》学习、培训,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认真组织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行风热线等载体的作用,完善信息公开网站,在各级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等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发布渠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考核、评议等监督保障制度。
二、着力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要把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同步推进。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内容,尤其要将群众密切关注、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领域的行政权力,如行政收费、公务消费、政府重大措施和预决算等政府收入和支出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实行全面公开、动态公开、结果公开。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依托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平台,把行政职权运行过程固化为系统程序,从源头上防治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