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健全农业(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1.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围绕我省农业十大主导产业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建设,建立健全以优质、特色、生态农产品质量标准为主体的省农业标准体系。到“十一五”末,制(修)订省级农业地方标准200项以上。
2.以食品标准为重点,建立农产品安全质量溯源体系。按照《安徽省食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标准备案的管理。建立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安全质量溯源的标准化体系。
3.建立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体系和动植物防疫体系。制定农产品市场准入技术要求、农业投入品风险评估技术要求、环境和动植物安全风险评估要求等;推广和实施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加工技术标准;积极推广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AP认证),到“十一五”末,通过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企业达到60家。
(五)建立健全公共服务技术支撑体系。
加强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全省标准信息资源,建立以安徽省标准化研究院为龙头,覆盖全省的标准信息服务网;加强产品检测体系建设,围绕安徽经济社会发展,建立以安徽(国家)农业标准化与检测中心、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等国家级、省级检测机构为龙头,联合全省专业质检机构,覆盖我省主要工业产品的产品检测、标准验证网络。
(六)建立健全标准化政策法规体系。
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争取完善标准化地方法规和规章体系,到“十一五”末,形成较为完善的标准化政策法规体系。根据实际情况,报请修订《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
安徽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安徽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等地方法规和规章。
四、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