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各地根据本辖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对宕口和各类船舶的调查摸底工作,注重源头管理。嵊泗县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将市、县专项集中整治工作的文件、营运船舶名单以及交通、海事、安全监管等部门的举报电话印制成《石料运输装载手册》宣传本,下发至各货运企业和各运石运砂船船东、船长、宕口经营者手中,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增强水上安全运输意识。各地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组织交通、海事、安全监管等部门多次开展联合检查,加大对客船违章载客、运石运沙船舶超载、超风力航行等行为及“三无”船舶的查处力度。岱山县政府组织交通、海事、安监、边防、公安等部门成立专项整治联合执法组,先后进行了32次联合执法检查,强制拆解“三无”船舶3艘,上排5艘。整治期间全市共拆解“三无”船舶10艘。
二、存在的问题
水上交通安全专项集中整治工作虽已收到明显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相关职能部门之间还需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二是宕口、码头等船舶装卸点的源头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超载装运、非客船载客现象时有发生;三是运石运沙船舶无证(无船舶营运证或过期,无船检证书或过期)、缺证和配员不足现象还比较突出;四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基础台帐需进一步完善规范。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水上交通运输是我市运输产业的重要组织部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也是我市打造“平安舟山”,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因此,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以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两创一促”的总要求,坚持“发展、平安、和谐”工作主线,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把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期性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抓好。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集中整治工作认真总结,进一步全面摸清辖区内运石运砂船舶、无证船舶、宕口企业的基本情况,分析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把运石运砂船舶和“三无”船舶作为下步管理的重点,切实加强监管。继续加大对船舶无证、船员缺证、配员不足以及超载、超风级营运和非客船载客等违章违规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切实消除水上交通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