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上划中央收入大幅增长,深圳服务全国和全省的能力不断增强。2007年,深圳上划中央各项收入(含关税和海关代征部分以及中海油收入)首次突破2000亿元大关,达到2112亿元,剔除证券交易印花税、关税和海关代征部分以及中海油收入后,上划中央收入比上年增长35%。此外,深圳还通过体制上解向省贡献25亿元。深圳服务全国和全省的能力不断提高,为中央和省加快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继续突出关注民生,大力促进经济社会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加大民生投入,加快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是2007年我市财政支出的突出特点。全市涉及民生方面几项重点支出情况是:教育支出93.8亿元,比上年增长18.1%,教育仍是社会事业发展投入的重点。2007年完成了特区外96所原村小改造中的设备设施标准化配置;落实国家和我市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加大对民办教育和职业教育投入力度;支持高校做大做强。医疗卫生支出32.4亿元,比上年增长61.2%,支持“一大一小”医疗网络建设,加快重点综合医院建设进度,新建社区健康中心124个;支持医疗降价,补贴3.9亿元用于药品加成率下调和医疗服务收费降价,缓解“看病贵”问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亿元,比上年增长20%,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少儿医保政策;开发公益性岗位,支持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文化和传媒支出8.8亿元,比上年增长18.2%,支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支持市属公益性文化场馆免费向社会开放以及外来工文化服务工程、“读书月”等,让文化事业惠及更多市民。大力支持公交降价、资源整合等改革。加大食品安全投入,支持食品安全工程体系建设。在优先保障民生投入的同时,还充分利用财政资源,加大对基本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投入,加快我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四)市区财政协调发展,新体制继续稳健运行。第三轮市区财政体制运行两年来,实现了体制设计预期目标,市区收入呈“水涨船高”的良好态势:考虑市本级负担全市出口退税21.1亿元后,市区财政预算收入仍大体维持在“六四”格局,可支配财力比重约为55:45:按照体制设计事权划分,加大了对宝安、龙岗基础设施建设的倾斜力度,兑现了各区超率累进激励政策,鼓励各区求发展的积极性;加大了转移支付力度,强化各区加大基层公共服务投入的水平和能力。
(五)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财政改革,继续创新财政管理。建立预算稳定调节机制,提高我市防御财政经济波动和风险的能力。全面实施新的政府收支分类,进一步提高预算透明度。出台了《深圳市人民政府部门行政首长财经责任问责暂行办法》。大力推进综合预算改革。完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国土基金收支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接受人大审议监督。在国内首创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公物拍卖机构。全面清理预算单位自有账户结余资金,实施政府性专项资金存放商业银行改革,财政资金统一管理、统筹调度的运作模式已基本建立。切实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全面分类摸清了市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家底。积极探索事业单位经费供给新模式。不断深化会计管理工作。“金财工程”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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