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亩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由自治区农牧业厅组织落实,各级农牧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农业技术推广站(中心)具体执行。
自治区成立百万亩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立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主席任组长,自治区有关部门参加,主要负责项目的领导、决策、组织、协调及物质、资金、项目等的配套和支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农牧业厅,负责百万亩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的具体组织、管理、落实、督促、检查,并协调各相关部门搞好协作等。
成立百万亩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组织实施联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农牧业厅种植业管理处,负责项目工作方案的制定、日常管理、项目宣传、信息联络、材料收集、沟通汇报、实时监督等。
各盟市、旗县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组建专家技术指导组
由自治区农牧业厅牵头,自治区农业科研、教学、推广、种子、土肥、植保、农机等部门的专家参加,组建专家技术指导组。专家技术指导组联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具体负责组织专家制定全区粮食高产创建技术方案,对盟市、旗县技术骨干进行技术指导、培训、检查、督促,对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对高产典型测产进行验收;在各农作物生长关键时期深入各项目盟市、旗县,巡回开展政策宣传、技术指导和农民培训。
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重点负责联系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自治区种子管理站重点负责联系通辽市、赤峰市;自治区植保植检站重点负责联系兴安盟、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重点负责联系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锡林郭勒盟。
(三)科学选择示范区
自治区农牧业厅统一制定和下发全区粮食作物高产创建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各盟市、旗县要科学合理地选择高产创建示范区,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方案中要明确具体的实施目标、内容和措施等,突出针对性、操作性、创新性。
(四)加大扶持力度
一是整合资金。国家级高产创建示范区经费由农业部统一安排;自治区种植业专项中的水肥一体化示范、新品种区试展示、粮油作物高产创建、标志性示范村点建设等种植业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自治区级百万亩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专家组指导活动经费、现场观摩会经费、测产验收工作等经费由自治区农牧业厅支出;各盟市、旗县也要安排一定的工作专项经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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