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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区百万亩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第三,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是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的关键举措。我国实行的粮食省长负责制的核心就是政府要组织领导当地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确保当地粮食增长和有效供给。落实省长负责制的关键在于行动,通过组织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惠农重粮政策,可以让种粮农民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能够充分调动广大种粮农民生产积极性;通过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可以促进良种良法配套推广,提高农民科学种田水平;通过建立严格的考核考评机制,实行粮食生产分级负责制度,可以充分调动基层干群发展粮食生产积极性,实现责任到人,落实到户。
  第四,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是实现农业经营组织制度创新的有益探索。粮食高产创建活动要求高产创建示范区规模连片万亩以上,通过政策宣传与项目引导,推动土地依法、自愿、有偿流转,从分散式一家一户式经营向规模大户集中,有利于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通过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区的辐射带动,有利于扩大组织规模,引导农户共同发展粮食生产,促进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形成;通过创建粮食高产示范区,有利于引导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示范区布局规划、农资供应、技术推广、产品销售等,开展对农民从产前、产中到产后的全程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专业化、社会化发展;通过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的整体规模与示范区带动,有利于促进区域性粮食品种的整体布局与优化,促进农产品区域化布局发展。因此,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可以促进粮食生产组织化、规模化、区域化、产加销一体化的发展,提高现代化农业经营水平。
  总之,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对稳定发展我区粮食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各级人民政府及农牧业主管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作为确保粮食稳定发展的中心工作,作为科技兴粮的关键举措,作为行政推动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实施,以促进我区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百万亩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自治区农牧业厅 二○○八年三月)

  为了深入开展百万亩粮食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增强我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自治区决定从2008年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玉米、马铃薯、大豆、小麦等四大优势粮食作物百万亩高产创建活动。为确保组织实施好该项活动,结合自治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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