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林业生态市建设工作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
(汴政办〔2008〕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开封市林业生态市建设工作综合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三月三日
开封市林业生态市建设工作综合考核办法
为推动我市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提前完成林业生态市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考核内容
本办法考核内容共六项:即组织领导、资金管理、生态工程、林业产业、林业育苗、全民义务植树。
三、考核标准
考核总标准分为100分,具体内容和分值如下:
(一)组织领导(3分)
成立林业生态建设工作领导组织,加强督促指导,落实任务和责任,研究制定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问题。
(二)资金管理(30分)
严格按省政府规定的比例落实林业生态建设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资金专户,保证足额及时到位。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资金,没有挤占、截留、滞留、挪用现象。
(三)生态工程(52分)
严格按照省市批复的工程作业设计组织施工,按设计施工率达100%,生态工程任务面积核实率达到100%,核实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80%以上,苗木合格率达到95%以上。加强工程管理,工程建档率、检查验收率、抚育管护率均达到100%。
(四)林业产业(5分)
制定林业产业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市下达的产值指标,林业产值年增长20%以上。完成市下达的林业产业工程任务。有专门管理机构和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按要求完成各类总结、报表等日常管理工作。
(五)林业育苗(5分)
制定年度育苗计划,完成市下达的育苗任务。良种使用率、合格苗木出圃率达到70%以上。认真开展种苗执法,建立育苗档案,及时准确发布种苗余缺信息。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总结、报表。
(六)全民义务植树(5分)
编制义务植树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按规定建立义务植树基地,各有关领导都办有义务植树绿化点,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台帐。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造林成保率达到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