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舟政办函(2008)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和《舟山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区)政府和市级行政执法部门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经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到位。2007年,各县(区)、各单位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保证了政府各项职能的有效履行。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管理和调控;切实加大了食品药品、土地管理、环境资源、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执法力度,初步建立起各类公共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逐步探索和形成了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机制,社会保障体系和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逐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序推进。2007年全市依法调整、公布了415项行政许可项目和3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二)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提高。2007年,各县(区)、各单位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对事关全局或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积极采取听证会、论证会或向社会公布草案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吸纳社会各界意见,不断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和范围。2007年,全市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2142件,其中废止、失效1310件,修改147件,保留685件,有效提高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三)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2007年,各县(区)、各单位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自律,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处理举报投诉案件,突出对重大具体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审查,加大执法案卷评查力度,有效规范行政行为。认真贯彻《
行政复议法》和《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运用行政调解、行政和解等法定方式,妥善处理各方矛盾,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6件,其中受理50件,不予受理6件;在受理的50件中,维持35件,驳回1件,撤销1件,当事人主动撤回8件,未审结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