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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舟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十一五”工作意见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舟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十一五”工作意见的通知
(舟政办函(2008)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财政局关于《舟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十一五”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舟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十一五”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建设和现代渔农业发展,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舟山实际,现就“十一五”期间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渔农村的目标和任务,按照“拓展外延、深化内涵、强化监督、规范管理、提高效益”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农业综合开发投入,着力加强渔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大力扶持渔农业龙头企业及渔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动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发展区域主导产业,提高渔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渔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渔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机制创新,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设优质、高产、稳产、节水、高效标准农田,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坚持围绕优势农产品产业发展。土地治理、产业化经营
  项目等均要以我市优势农产品产业为主线来实施。紧紧围绕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发展优势农产品生产提供条件,对已经确定的优势产业区集中投入、连续投入,实行规模开发。
  --坚持效益优先,择优立项。项目选择要把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增加渔农民收入作为重要目标,使项目区建一个成一个。
  --坚持科技开发。坚持走科技开发路子,提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科技含量,充分发挥农业科学研究机构和涉农高等院校在农业综合开发中的技术支撑作用,促进农业科研新成果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上的有效转化。
  三、主要目标
  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今后三年我市新渔农村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今后五年我市发展现代渔农业的奋斗目标,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为平台,重点扶持一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态环境整治、农业后备资源开发项目和优势农产品种养基地、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产品流通设施项目,努力使项目区成为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建设的先行区。
  四、主要任务
  “十一五”期间,全市计划实施土地治理项目16个,治理面积9.9万亩,其中:控制性工程项目8个,山区小流域农业生态工程项目5个,山区中低产田改造项目2个,老项目区改造1个。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建设标准农田3.5万亩,建设蔬菜、水果、花木等经济作物生产基地0.5 万亩;新建水库3座,增加蓄水200万立方米,病险水库除险加固7座,恢复水库容量150万立方米,水库溢洪道及溪流改造21公里;新建排涝大闸9座。全市计划实施产业化经营项目27个,其中:有偿无偿相结合项目19个,省级财政贴息项目8个。“十一五”期间,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计划总投资26536万元,其中:省以上财政资金12968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2096万元,乡镇、社区农民及企业自筹资金11472万元(年度开发计划详见附件) 。
  五、工作重点
  (一)紧紧围绕发展现代渔农业、建设新渔农村目标,不断丰富农业综合开发的内涵。
  农业综合开发是国家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有效举措,是发展现代渔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渔农村的重要力量。要把农业综合开发摆上更加重要位置,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在发展现代渔农业中的龙头带动作用,利用我市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发展较快的有利条件,根据人多地少、农业经营规模比较小的市情,积极拓展农业综合开发的外延与内涵,创新农业综合开发机制,提高农业资源集约开发利用水平,走出一条符合舟山实际的资源节约型和技术密集型的农业综合开发新路子。
  坚持科学规划,注重“四个结合”:一是与培育农业主导产
  业有机结合,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区域化布局的主导产业的形成和特色产业强县(区)、强镇(乡)、强村的培育;二是与农业科技推广有机结合,创新农作制度,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循环农业、有机农业等高效生态的生产模式,使项目区成为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大幅度提高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三是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机结合,大力培育渔农业龙头企业、渔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代渔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中低产田改造、山区小流域治理中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四是与新渔农村建设的各类工程项目有机结合,在规划土地治理、标准农田建设、山区小流域治理、低丘缓坡资源开发时,积极做好与项目区内村庄整治、乡村康庄工程、河道治理等工程项目的整体规划与配套实施,实现投资建设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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