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汴政办〔2008〕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开封市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开封市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市城市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深化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建设,坚持工作中心下移,实现乡镇、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检查经常化、消防宣传教育普及化和火灾防控全民化,切实落实政府“第四级”消防安全责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刘玉虎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侯潮、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王新世、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崔胜利、市消防支队支队长郭志新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消防支队,郭志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本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三、工作进度安排
2008年3月到6月,各县、区按标准分别完成1个试点建设任务,7月份召开现场会在全市推广。
2008年11月底前,各县、区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面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网格化”管理组织。依托农村和城市社区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以乡镇(街道办事处)辖区划分第一级网格(大网格),成立以行政正职为组长、行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安监办、综治办、公安派出所、工商所、行政村(社区)、辖区重点场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辖区整体消防工作。以行政村(社区)划分第二级网格(中网格),成立以村委会主任(社区主任)为组长,村(社区居)委会成员、巡防队员、辖区重点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等。在第二级网格(中网格)的基础上,结合各自的实际,将行政村(社区)划分为若干个责任片区,形成第三级网格(小网格),由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行政村(社区)居委会等单位人员共同参与,按照责任片区组成若干个检查小组,明确责任人,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二)健全工作制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双月联席会议、消防安全责任奖惩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村民(居民)防火公约,办公室悬挂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