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滁政办〔2008〕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滁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次市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三月一日

滁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是全市公路网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为加强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更好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49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07〕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强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管理养护职能,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加快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力争用2-3年的时间,基本建立符合我市农村实际和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二、明确管理养护职责
  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原则上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各级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一)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编制下达本市农村公路养护计划和工程补助资金计划,审查批复县级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汇总后报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监督检查辖区内农村公路计划执行情况、养护资金使用情况和养护质量。市农村公路局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行业指导工作,组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质量的检查考核。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