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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三)各部门开展突出部门特色的宣传活动。
  教育、公安、司法、民政、财政、人事、劳动保障、建设、交通、农业、水利、卫生、计生、税务、环保、工商、质监、旅游、法制、档案、物价等部门以及水、电、气等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围绕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并结合部门和行业特色,做好本系统政务公开宣传月的组织工作。
  (四)新闻媒体要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的政务公开主题宣传活动。
  我市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举办政务公开宣传专栏或专题节目,宣传政务公开典型,深入报道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充分反映政务公开建设的进展、成果和经验。
  四、实施步骤
  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4月25日至5月5日)。各地各部门在明确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做好活动的策划和准备,营造良好的氛围。
  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5月6日至5月15日)。集中推出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形成高潮。
  第三阶段为反馈阶段(5月16日至5月25日)。对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中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综合分析,并做好反馈和跟踪落实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周密部署。
  (二)结合实际,务求实效。要克服形式主义,从地区和部门实际出发,确定活动内容和具体方式,重点围绕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宣传,加强政府部门与群众互动。要坚持厉行节约,少投入多办事,防止铺张浪费。
  (三)制定方案,统筹协调。各县、市、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精心组织,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扎实、有序地组织好宣传活动。
  (四)认真总结,不断提高。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月活动的总结,为今后工作积累经验。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要纳入政务公开年度考评内容。各地、各部门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可与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
  电话:3216170(传真) 邮箱:zhangchx2006@126.com

  附件1:滁州市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日程表
  附件2:滁州市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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