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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滁政办〔2008〕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皖政办秘〔2008〕12号)精神,为广泛宣传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于4月25日至5月25日在全市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推动建设服务型政府为主题,以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提高行政效能为目的,形成良好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宣传重点
  重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公开的背景、意义和我市推进政务公开的基本情况及成效;推行政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及运用情况;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政府及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内容、查询途径及监督保障措施。
  三、活动安排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各地、各部门负责组织推动本地、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宣传活动。
  (一)市统筹安排组织开展的宣传活动。
  1.市领导接受电视访谈或发表署名文章,宣传政务公开的意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内容。
  2.召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二)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宣传活动。各县、市、区要集中一天开展广场宣传活动。通过在报纸、电视、广播、政府网站等媒体开辟政务公开宣传专栏、制作展板、悬挂条幅、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制作电视综艺节目、举办文艺晚会、发短信、网上论坛、召开座谈会、下基层现场办公、开展公开评议活动、理论研讨等形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政务公开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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