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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1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整治。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五病”调离率100%;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重点治理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确保“五小”达到卫生标准。(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卫生局、市公安局、文化局、工商局负责)

  12.加强烟尘整治。开展治理小锅炉、小烟囱专项整治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烟尘、二氧化硫排放量。凡新改扩建项目单位必须提前向环保部门申请,在购置锅炉时要购买技术含量高、能耗低、污染物排放少的环保型锅炉,严禁购置国家明令禁止及已淘汰的落后设备。(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环保局、市容局负责)

  13.加强食品卫生整治。餐饮业实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机关、学校等单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管理责任落实;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要符合卫生要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卫生局负责)

  14.加强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整治。强化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监测,采取有效措施,科学进行处理,确保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防止出现二次污染。(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卫生局、环保局负责)

  15.加强市场整治。督促各类市场做到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市场设施和地面整洁干净,无乱搭乱建现象。市场内各类商品排列有序,通道畅通。(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工商局、商务办负责)

  16.加强饮食摊点整治。饮食摊点必须按照市市容局指定的地点规范摆放,做到进厂进院,严禁乱设乱摆摊点。要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干净,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收集,污水按规定排放,不得影响居民生活、通行。(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市容局负责)

  17.加强病媒生物监测与综合防治。强化监测工作,做到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能够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重点加强鼠、蚊、蝇、蟑螂的防治,有效治理病媒生物孳生地。通过综合防治,使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达到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爱卫办负责)

  18.加强宠物饲养管理。按照市政府关于犬类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组织有关单位对散养犬类加强管理,规范犬类饲养。规范宠物和鸟类饲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并科学处理粪便,确保不污染环境。(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公安局、市容局、卫生局、工商局、畜牧兽医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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