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阜阳市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阜阳市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改善城乡卫生环境,防止各类疾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6号)和省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指挥部《夏季爱国卫生运动暨传染病防治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前一阶段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一)近期目标(至2008年6月底):①城市市容整洁,“六乱”现象明显减少;环境卫生清洁,无卫生死角死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生活饮用水无污染。②农村村容整洁,垃圾、粪便、杂草、污泥得到有效清理,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③广大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较大幅度提高,良好的卫生习惯逐步养成,疫病防范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远期目标(至2010年底):通过2-3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创建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和卫生城镇标准的,舒适、优美的城市和农村卫生环境。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阜城环境卫生整治

  按照城市环境卫生整治“五清一消杀”的要求,以清垃圾、改厕所、治理沟河塘及整治城市“六乱”为重点,全面整治环境卫生,创造人居和谐、环境优美、干净整洁的城市卫生环境。

  1.加强道路整治。及时修复坑凹、碎裂、隆起、溢水及水毁塌陷的路面,做到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完好、畅通。无残垣断壁,无破砖烂瓦,无支离破碎的下水道盖板等。(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建委负责)

  2.加强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治。做到整洁美观,无乱张贴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阳台屋顶无乱放和乱挂衣物现象。(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市容局负责)

  3.加强沿街环境整治。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落实。临街经营餐饮或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经营者要对原有烟道、炉灶进行改造,采用前店后灶方式;使用清洁燃料,油烟排放符合食品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及时清洗油烟污染的墙面等。(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市容局、卫生局、工商局负责)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