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奥运会火炬接力传递活动组委会成员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8﹞1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自治区奥运会火炬接力传递活动组委会成员工作变动,为进一步加强2008 年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广西境内传递活动的组织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组委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名誉主任:沈北海 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主 任:李 康 自治区副主席
副 主 任:宋晓天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吴玉斌 自治区体育局局长
委 员:李海荣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务委员
杨伟嘉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于娃宪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雷明好 自治区安全厅副厅长
李小林 自治区交通厅总工程师
莫润秋 自治区卫生厅副巡视员
苏新生 自治区广电局副局长
岑汉康 自治区体育局副局长
康天保 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
兰红星 自治区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王山竹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姚 才 自治区气象局副局长
曾小华 自治区外办副主任
张燕东 自治区台办副主任
陈新华 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
廖立勇 共青团广西区委副书记
黄 苹 自治区妇联副主席
冯 宪 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
莫 忠 南宁铁路局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唐琮沅 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郑军健 南宁市副市长
黄 丹 桂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
杨艳阳 百色市副市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吴玉斌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岑汉康兼任,副主任由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处长黄先兆担任。办公室负责组委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广西境内传递活动的有关工作。办公室下设工作组,工作组的组成人员名单和工作职责由组委会发文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