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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县级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加强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县级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加强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洛政办(2008)35号 2008年3月6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确保全面完成2003年度全省县级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切实发挥其社会效益和治污减排效益,省政府办公厅以特急明传电报形式对县级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将该电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遵照实施。
  一、各县(市)要按照省政府明传电报要求制定完善污水管网工程建设方案、建设节点计划,尽快组织施工,并将污水管网工程建设方案、建设节点计划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于2008年3月21日前报市公用事业局业务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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