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范教育收费行为。重点是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财政投入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对住宿生补助生活费等政策的全面落实;支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区域内均衡发展试点工作,逐步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问题,保障学生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督促并配合有关部门年内完成中小学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任务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化解债务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格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办收费行为;督促并配合有关部门改进、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及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制度,切实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纠正越权定价行为。加大对国际合作办学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举报重点监控制度,认真办理人民来信,严肃查处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落实责任追究。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
2.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医保结算办法,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认真实行院务公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全面实行以政府为主导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进一步明确由政府建立监管平台和非营利性的采购交易平台,同时,规范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监管办法,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改善医疗服务补偿机制;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医疗服务机构的基本用药定点生产、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积极推行农村、社区药品零差价供应机制;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强化生产企业检查和质量抽查;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督促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
3.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涉农乱收费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问题;对各地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各项惠农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截留、挪用和克扣涉农补贴款等问题;纠正和严肃查处农村土地承包、征占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承包地中的损害农民权益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