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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08年城市近郊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近郊疏菜生产基地建设重点
  1.老莱田改造。按照“分步实施、逐年改造”的原则,2008年近郊老蔬菜基地改造,重点安排在洛龙区李楼乡、白马寺镇、安乐镇。
  2.新菜田发展。按照“规模发展、标准建设、一步到位”的原则,2008年重点安排在偃师市佃庄镇、诸葛镇和李村镇,孟津县送庄镇和平乐镇,宜阳县寻村镇和丰李镇,洛龙区李楼乡,老城区邙山镇,高新区辛店镇。
  3.无公害蔬菜水产基地建设。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重点对老蔬菜基地按照标准进行改造,新发展的蔬菜基地按照标准化示范基地进行建设。无公害鱼塘改造重点安排在洛龙区和吉利区,提高鱼塘单产。
  4.蔬菜市场准入制。重点完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配备仪器设备,增加检测参数。在丹尼斯、大张、家乐福、王府井等大型超市和重点农贸市场建立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室, 以满足蔬菜市场准入定性检测的需要。
  5.培训工作。对新发展菜田的农户和老蔬菜生产基地的菜农进行无公害蔬菜生产及反季节蔬菜生产技术培训。
  三、近郊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标准
  1.老莱田改造标准。经过改造的老蔬菜生产基地要达到:(1)机井运行正常,管理制度齐全,灌溉面积保证(每眼井灌溉面积50亩以上)。(2)渠道硬化,管道地埋,排灌方便,节约用水。(3)田间道路规划合理,全部进行水泥硬化,雨雪天气运输自如。(4)改造后的蔬菜基地要设立统一标牌,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纳入市级蔬菜基地重点保护范围。
  2.新菜田发展标准。2008年新发展的蔬菜生产基地要达到:(1)交通便利,运输方便。(2)土地肥沃平整,生产潜力较大。(3)规模发展,集中连片。新发展的蔬菜基地村每村面积不得少于300亩,其中连片面积不少于200亩。(4)基础设施配套,生产条件保证。要求每100亩新打机井16艮,每亩菜田硬化渠道10米。(5)栽培类型结构合理,保障周年均衡生产。新发展蔬菜基地保护地栽培面积要占到40%以上。(6)新发展的菜田,要设立统一标牌,建立完善档案资料,纳入市级蔬菜基地重点保护范围。
  3.无公害蔬菜水产基地建设标准。要达到“五有”:即有省级法定部门颁发的基地认定证书、有国家法定部门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有严格的技术操作规程、有完善的原始生产记录、有醒目的基地建设标志。
  4.蔬菜质量检测网点建设标准。蔬菜质量检测点建设要达到“七有”:即有一定面积检测室、有农药残留速测仪、有各项管理制度、有完善操作规程、有专职检测人员、有检测附属设备、有统一标识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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