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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计划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计划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8〕2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计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计划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各地级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04〕179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订此新闻发布计划。

  一、新闻发布的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七中全会精神,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广西,为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布的主要形式

  新闻发布采取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通气会和提供新闻稿的形式定期和不定期进行。

  三、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及日程安排

  (一)2008年第一季度,2007年广西劳动保障工作成效及2008年工作重点新闻通报会,由自治区劳动保障厅负责。
  (二)2008年3月,广西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成果新闻发布会,由自治区统计局负责。
  (三)2008年5月,2008年高考情况新闻通报会,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
  (四)2008年7月,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新闻通报会,由自治区审计厅负责。
  (五)2008年7月,第四届桂台经贸合作交流会暨第三届两岸产业共同市场论坛新闻发布会(暂名),由自治区台办负责。
  (六)2008年8月,广西承办泛珠金融合作论坛情况新闻通报会,由自治区金融办负责。
  (七)2008年8月,广西实施“引金入桂”完善金融体系和增加金融资源供给情况新闻通报会,由自治区金融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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