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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徐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实施。一是在三月底前编制完成2007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上网公布。督促市政府各部门编制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上网公布。二是建立有关政府信息移送制度。督促各级政府、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其目录的纸质文本报送到当地的国家档案馆和图书馆,以方便群众“一站式”查阅。三是抓紧做好贯彻实施《条例》前的学习培训工作。力争在2月底前完成对全市各部门、各单位不同层次人员的培训工作。四是开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和上网公开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四)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重点抓好“一网”(政府门户网站)、“一厅”(行政服务中心)、“二馆”(政府档案馆和图书馆)、“一线”(行风热线)的载体建设。政府门户网站要围绕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便民服务、政民互动开展工作。行政服务中心要坚持“集中、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实现“一口受理、一次告知、内部流转、限时协办”的运作方式。各级政府档案馆和图书馆要扩大服务功能,推出主动公开的“一站式”查阅。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行风热线”上线工作,倾听市民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同时,大力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政务公开形式。
  (五)着力推进网上办事。以本市加快推进政务外网建设为契机,认真梳理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制定上网计划,拓展网上办事深度。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集聚“在线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表格下载、办事指南、办事机构、相关法规、网上咨询、监督投诉、便民问答”等服务,逐步实现网上“一办到底”。整合政务资源,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的作用,在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推行网上协同办事审批。
  (六)继续充实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内容。公共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地方各级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深化办事公开制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各类学校要主动公开招生入学考试、教育收费、学籍管理、帮困助学等内容。各级医院要公开就诊程序、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继续推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制度等。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部门(单位)要及时公开办事项目、收费标准、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等内容。在适当时候召开全市办事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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