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徐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2008年徐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八年二月七日
2008年徐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拓展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十七大精神实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把推行政务公开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密结合,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紧密结合,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结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围绕徐州实现“两个率先”的目标,突出重点,形成亮点,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即将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厅(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要求,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同时,落实政务公开各工作机构责任,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全面提高政府机关行政权力公开运行透明度。继续抓好公安局等7家单位行政检查、行政收费、行政处罚等权力公开化运行工作。制定出台《徐州市行政检查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公开化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总结推广试点单位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逐步推开。召开全市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工作,查找问题,强化措施,全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