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百日安全活动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08〕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百日安全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一日
洛阳市百日安全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百日安全活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8〕4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08〕77号)精神,市政府决定自2008年5月1日至7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百日安全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强意识、反违章、查隐患、压事故、保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百日安全活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活动内容和责任单位
此次百日安全活动由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综合指导、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一)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针对夏季暴雨、洪水、森林火灾、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把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隧道和其它地下设施,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露天采场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尾矿库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