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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渔农村卫生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渔农村卫生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舟政函(2008)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发2007年度渔农村卫生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舟政办函〔2007〕63号)精神,市政府对各县(区)人民政府、普陀山管委会、市新城管委会的2007年度渔农村卫生工作指标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2007年,各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渔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和《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积极履行对渔农村卫生工作的管理责任,扎实推进渔农民健康工程和城乡社区健康促进工程,较好地完成了渔农村卫生工作各项考核指标。

  一、组织领导不断加强,渔农村卫生管理网络进一步健全

  各地重视渔农村卫生工作,把渔农村卫生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建设和当前卫生工作的重点来抓,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各县(区)都制定了渔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有关工作指标纳入目标管理和政府主要领导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调整和完善了公共卫生委员会,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县(区)政府为渔农村卫生工作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县(区)、管委会还分别召开了城乡社区卫生工作、公共卫生成员单位等会议,研究出台了推进渔农村社区卫生、公共卫生工作的具体措施,初步形成了“政府领导、卫生主管、部门配合、社会支持”的工作格局,有力地推动了渔农村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全市各乡镇(街道)也建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充实和调整公共卫生管理员和联络员。目前,全市已经配备46名公共卫生管理员、432名公共卫生联络员(协管员),开展了对公共卫生管理员、联络员培训,制定了工作职责和工作手册。县(区)、乡镇、新社区(村)分级负责的渔农村三级卫生管理网络得到进一步健全。

  二、经费投入不断加大,渔农村卫生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

  2007年,市及县(区)继续加大对渔农村卫生工作的投入,及时到位渔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渔农民健康体检等经费。全市共投入专项经费3738.63万元,其中市本级273万元,定海区1056.54万元,普陀区864.26万元,岱山县759.64万元,嵊泗县785.19万元。各级财政对乡镇卫生院投入均有所增加,确保了渔农村卫生事业投入经费的逐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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