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全市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全市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舟政函(2008)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2007年度,市政府和各县(区)政府、市新城管委会签订了《舟山市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根据《舟山市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市政府于2008年1月中旬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县(区)政府和市新城管委会从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局出发,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渔业管理促进渔船安全生产的若干意见》(舟政发〔2007〕10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舟山市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要求,狠抓落实,在宣传教育、技能培训、监督检查、巡航护渔、动态管理、安全监控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各项主要指标都控制在指标范围之内,且比2006年度有较大幅度下降。但从发生的几起较大安全事故来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仍存在不足,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二、从考核情况看,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新城管委会都出色完成了2007年度渔业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经考核均为优秀。其中普陀区、岱山县人民政府奖励人民币5.5万元,定海区、嵊泗县人民政府奖励人民币4.5万元,市新城管委会奖励人民币1万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