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全市安全度汛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舟政发(2008)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7年我市连续遭受了多次强台风的袭击。面对严重的自然灾害,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一心,科学防御,合力抗灾;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安全度汛责任书》的要求,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防汛责任制,修订完善各类预案,扎实开展抗台救灾工作,努力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近期,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2007年度安全度汛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定海区政府、普陀区政府、岱山县政府、嵊泗县政府、市经贸委、市城建委、市交通委、市水利围垦局、市海洋与渔业局、普陀山管委会、市国土资源局、舟山港务局、市水务局、市新城管委会等14家单位考核得分均在90分以上,为考核优秀单位。
今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之年,做好今年的安全度汛工作责任特别重大。希望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从建设“平安舟山”、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发扬成绩,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扎扎实实做好今年防汛防旱防台工作,努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