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快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建设。发展壮大一批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行业技术中心),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机制,为中小企业和种养殖户提供检验检测、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人才培训等创新服务。经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行业技术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40万元的专项补助。
(九)大力推进科技孵化器建设。积极发展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机制市场化的科技孵化器,将我市建设成为全省重要的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经新认定的国家、省级科技孵化器,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40万元的专项补助。
三、鼓励企业创新,打造知识产权和品牌标准引领体系
(十)鼓励企业承担重大项目。对承担国家“863”计划、国家“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省科技重大专项(优先主题)等重点项目的企业,按上级要求或合同予以配套。
(十一)鼓励企业创造发明。对企业当年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分别给予2万元、0.2万元的专项补助,国外专利加倍资助(限资助2个国家);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对企业发明专利产品首次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且企业实缴税收比上年增长5%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的专项补助(不重复奖励);对新获中国专利奖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专项补助。
(十二)鼓励企业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对参与制定并完成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按照其参与程度重要性给予15-30万的奖励。
(十三)支持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对新获“中国驰名商标”(需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专项补助,对新获“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专项补助(同一档次品牌一家企业均只奖励一只)。
四、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着力打造海洋人才高地
(十四)加大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力度。加大对重点领域的学科带头人、技术带头人的引进力度,有针对性地引进海内外跨领域、具有前瞻能力的研发人才和高水平研发团队。进一步创新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形成多种形式的“人才驿站”,让更多的高级人才通过短期聘用、技术合作、人才租赁等方式为舟山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推动人才市场体系建设,有效发挥市场在科技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