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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徐州市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徐政发〔2008〕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
  2007年,全市各区和市各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努力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不断强化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有效保证了市区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维护全市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总结工作,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授予泉山区、云龙区、鼓楼区、九里区、贾汪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地税局第二分局、市地税局第三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07年度企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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