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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舟政发[2008]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加快发展具有海岛特色的商贸流通业,是我市深入实施“走创业创新之路,促以港兴市、全面跨越”和“服务富市”战略,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做大做强海洋经济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商贸流通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2005〕18号)精神,结合舟山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市场化导向、国际化推进、品牌化带动,以促进经济、繁荣城市、便利民生为目标,积极培育商务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提升改造传统商贸业,加快发展便民服务业,进一步加大改革开放力度,把商贸流通业建设成为与快速发展的海洋经济相适应的重要产业,为“服务富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发展目标。力争到201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30亿元,年均增长15%;商贸流通业增加值增幅不低于同期GDP的增幅,贡献份额达到12%以上;商贸流通业从业人员占社会从业人员20%以上。在空间布局上,形成以定海城区-新城-普陀城区中心商业带,高亭、菜园、沥港、台门、岛斗区域为商业中心的基本商业框架;在产业发展上,基本形成以涉港服务、会议展览、休闲娱乐为重点的商务服务业的新型业态;在市场培育上,形成以水产品、船舶船用商品、佛教用品三个特色市场,成品油、船用钢材、粮油商品三个物资市场为支撑的市场体系;在服务网络上,基本建成以农村现代流通网、社区便民服务网、旅游商圈服务网为体系的三大现代服务网络。

  二、形成“一带五区”商业布局

  (三)一条城市中心商业带。依托新城发展规划、产业基础和交通条件,加快现代商贸中心建设步伐,高起点规划布局现代商贸设施。鼓励开发、使用商务楼宇,着力培育集涉港服务、总部经济、商务旅游为一体的配套齐全、功能完善的中央商务区;细化商业网点规划,布局购物中心、大型超市、便利店等新型商业业态;完善商业基础设施,建设金岛路、体育路、定沈路、翁山路“两纵两横”精品商业街区。依托定海城区成熟的商业基础,挖掘商贸文化内涵,围绕定海文化广场,建设大众中心商圈。培育旅游购物、休闲娱乐特色风情街区,改造提升定海港海鲜美食广场,建设定海东西大街明清文化街、芙蓉洲路休闲娱乐街、总府路时尚服饰街三大街区。通过提升改造或引进、嫁接,加快城区大型超市、现代精品百货商店的建设步伐。依托普陀沈家门旅游“金三角”的中心位置,发挥“沈家门渔港”的独特优势,注重商旅结合,以旅促商,以商活旅。重点建设各类旅游购物商场、旅游购物街区,完善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景区商贸服务,提升沈家门海鲜夜排档。到2011年,基本形成以中央商务区为核心的新城现代商贸、以传统历史文化为特色的定海城区综合商贸、以海洋旅游为载体的普陀城区旅游商贸的城市中心商业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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