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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新城发展的若干意见

  四、着力强化新城配套功能。进一步完善教育设施。启动公办舟山第二小学、舟山第一初级中学建设,逐步实行划分学区招生,抓紧制订有利于新城建设的义务教育招生办法;加快舟山中学新城校区建设。加快完善医疗卫生设施。在进一步完善门诊服务的同时,启动舟山医院新城住院大楼工程。进一步完善文体设施。年内完成新城体育馆工程,加紧新城体育场和新城文化中心前期工作。加大新城购物中心招商引资力度。近期通过引进国内外品牌商贸企业,抓紧启用新城购物中心一期项目,并通过国资直接投入的方式启动购物中心二期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加强中心城区定海、新城、沈家门三组团的公交联系,近期结合对海天大道的拓宽改造,更新公交车辆,提高载客运量;中期根据客流量的增加情况,采用快速公交(BRT)模式把三组团连接为统一规划、各具特色、设施共享的一体化中心城区。要根据新城居民入住情况和建设推进情况,及时增加公交密度,优化运营线路,完善站点布局及设施。扶持新城出租车行业发展,加大出租车运力投放,建立完善出租车调度系统,解决新城居民出行难的问题。

  五、合力优化新城发展环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新城建设和发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进一步促进新城发展作为本单位、本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新城城市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新城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督查和例会制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按照新城新的定位,进一步理顺新城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新城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对新城的支持力度,市属各部门对全市的投入要优先保证新城。增强新城公安警力配置,推进城区监控系统建设,改善新城社会治安环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新城建设和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2008年促进新城发展责任分解表

舟山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七日

  附件:

  2008年促进新城发展责任分解表

序号

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

进度要求

1

制定出台培育楼宇经济的鼓励政策和选商引资政策

市经贸委

市财政局

市新城管委会

4月完成

2

1、启动公办舟山第二小学、舟山第一初级中学建设,制订有利于新城建设的义务教育招生办法。

2、加快舟山中学新城校区建设。

市教育局

年内完成

 

 

9月动工

3

1、完善新城规划布局,编制商务区城市设计。

2、近期启用新城购物中心一期项目。

3、完成新城体育馆建设。

4、加紧新城体育场和购物中心二期前期工作。

5、加强商务楼宇建设的协调、督促。

市城建委

市新城管委会

6月完成

 

年内完成

10月完工

年内完成

 

4

舟山医院新城住院大楼建设。

市卫生局

年内动工

5

1,扶持新城出租车行业发展,加大出租车运力投放,建立完善出租车调度系统。

2、更新公交车辆,提高载客运量,增加公交密度,优化运营线路,完善站点布局及设施。

市交通委

市城建委

6月完成

 

 

6月完成

6

加强新城公安警力和设施配置。

市公安局

8月完成

7

完善新城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

市人劳社保局

年内完成

8

完善新城财政管理体制。

市财政局

年内完成

9

继续抓好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前期工作

市文广新闻出版局

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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