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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新城发展的若干意见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新城发展的若干意见
(舟政发[2008]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新城开发建设六年多来,特别是《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城建设促进新城发展的若干意见》下发以来,新城建设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进入了建设的关键期、功能的成型期和产业的集聚期。为进一步加快新城建设和发展,培育新城楼宇经济,打造我市经济中心,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升新城发展定位。根据《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年?2020年)》,新城发展的定位为舟山中远期的政治、文化、教育、服务中心,现代化的海岛生态新城。随着我市海洋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新城在促进区域城乡统筹和服务海洋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必须进一步提升新城发展的目标定位,把新城建设成为具有经济决策、管理、调控及综合服务支撑功能的全市经济中心。力争到2011年,新城初步形成功能比较完善、产业特色鲜明、现代商业和服务业比较发达、人居环境优美的全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服务中心。

  二、调整完善新城规划布局。结合城市建设进展情况,抓紧完善新城城市形态和空间功能布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新城(包括长峙岛)规划建成区的办公、住宅、商务、商贸等布局。新城商务区重点对金融服务、口岸服务、涉港服务、综合商务、会展商贸、研发创意等相同或关联度高的各类经济组织、机构和企业(行业)总部进行集群布局。为进一步提升新城商务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邀请国内外著名设计单位对新城商务区重新进行城市设计,制作工作模型,作为项目选址和建设的指导性依据。

  三、积极培育新城楼宇经济。围绕建设全市经济中心的目标,集中力量加快推进新城以港航服务、商贸服务、会展服务、企业总部为重点的商务经济发展。进一步强化商务区规划管制力度。商务区块内建筑群的总体风格、形态、体量和色彩要严格按照规划执行。加快商务区楼宇建设。加大新城在建商务楼的协调、督促力度,加快在建商务楼工程进度。进一步加大选商引资力度,继续引进国内外有实力的企业(集团)建设商务办公楼。采取优惠政策,鼓励相关行业集聚新城。积极促进高档次的楼宇物业管理,完善商务和生活服务配套功能,提升商务楼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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